信息公开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吨级EMA中试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吨级EMA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瑞恒新材料现有厂区内
项目内容:拟利旧二氯乙烷装置的部分公辅及配套设施,在停产的二氯乙烷装置内建设年产20吨EMA中试装置。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七道28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18-80628521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A座6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996296423
邮 箱:ly5868@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见附件或于网站自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ly5868@163.com),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办公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吨级EMA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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