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息公开
12-17
11-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离子膜装置调优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的信息向社会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离子膜装置调优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国家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七道以北 建设投资:11177.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75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12万t/a50%烧碱(折百)蒸发装置、180m3/h脱氯淡盐水MVR浓缩装置、1th96%废硫酸回收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12万t/a 50%烧碱(折百)、112.24万t/a盐水(NaCI:305±5g/1)、7979.4t/a96%硫酸的生产能力。 项目按照环评及其环评批复(示范区环审〔2024〕14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现进行调试。 二、调试日期 调试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2日 调试结束时间:2026年11月21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用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7568913
07-30
该项目位于连云港市国家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港前大道以西、石化七道以北瑞恒现有厂区内,总投资1134.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2万元),建设内容为:自连云港石化至瑞恒新材料厂区新建1根1.8公里长的氢气管线及其配套设施,年输送氢气20137.6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现予以公示。 一、环保设施竣工日期 2025年7月30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7568913
07-2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吨级EMA中试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吨级EMA中试项目项目性质:扩建建设地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瑞恒新材料现有厂区内投资总额:903.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28%占地面积: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
07-07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吨级EMA中试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吨级EMA中试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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