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将“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瑞恒新材料现有厂区内
总投资:1579.4万元
占地面积:项目在现有厂区的预留用地上建设,不新增占地
项目概况:瑞恒公司拟对环氧氯丙烷装置增加精馏釜余除焦分离塔、一套环氧氯丙烷脱轻液连续化处理装置、氯丙烯装置增加一台预分馏塔及新增部分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石化三路以东,石化七道以北,陬山路以南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子邮箱:lijiwen01@sinochem.com
联系电话:0518-806286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
联 系 人:肖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00
电子邮箱:96337182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可发至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963371825@qq.com),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提交至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办公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自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氧氯丙烷提质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江苏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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